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

辭職,老闆卻不同意

小朋友來電,無奈又興奮的說:提了辭職,老闆不讓我走!我一聽就知道原委,無奈是因為好不容易才下決定辭職,興奮乃因老闆說了好話安撫,不讓她辭,不放人,終於讓她有被"肯定"的成就感,但到底該如向看待"慰留"呢?

成熟世故的老闆,一定懂得"慰留,懇談,延走"三步曲:

慰留:不論員工表現好壞,均有慰留心意,乃是好聚好散的第一步,也是給自己有時間找替手的另一步,更是省錢省事的一步!
懇談:拖延時間,配合找替手及替手上工時間,可有交接期,讓工作交接順利,同時也是最佳機會,可問出/查出內部問題的時機,更是可了解團隊內人事問題的機會,小心!既要走,別說太多啊,地球是圓的!!
延走:為了讓工作順利,有交接期,省煩惱,會要求多做一二周,晚些走,老闆是為自己打算,不是為你!有時一時心軟,不好意思,答應下來,反而痛苦!答應前請三思!

最最最重要的是,提出辭呈前,要想清楚,一但提出不回頭!!!別太輕易提要走,一但提就非得走!辭職比上新工更需要花心思!想清楚!再想清楚一下!